国小男童偷摸女同学胸部、下体 父母一句「他只是孩子」拒赔

新北男童多次偷袭触碰女同学胸部屁股,气得家长提告求偿80万元。(图/翻摄自Pakutaso)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某国小一名男学童多次偷袭触碰女同学的胸部、屁股和生殖器部位老师及受害女学生家属多次提醒男童父母,但是男童父母却一直借口孩子年幼调皮、自己平时家教很严格始终不处理,气得受害家属一状告法院法官不采信男童父母说法,判男童父母须赔偿10万元,全案仍可以上诉。

根据判决书显示,男童2015年就曾经在课堂期间触摸女同学大腿臀部,吓得女同学告诉班级老师、学校也召开性平调查并通知家长处理,但没想到男童2017年又再次袭击女同学,用手对一名女同学从下体部位往上摸,女同学则立刻向老师反应回家后也向爸妈哭诉。

女同学父母知情之后非常生气,认为男童已经不是第一次性骚扰,当初在少年法庭上还狡辩是被诬陷,当时男童父母也借口「孩子年幼」不肯严厉训诫男童,还反说他们指控性骚扰根本是小题大作,至今都没有向他们跟女儿道歉,女儿也因被骚扰经常做恶梦,因此这次决定提告精神赔偿80万元。

男童父母面对指控反驳说,儿子第一次犯错才9岁多,根本不具备独立识别能力,不知道自己行为已经伤害他人,而且他们平时家教也相当严格,发生骚扰事件后也训诫过儿子,确实已经尽到监督责任,加上2次都是在校园内发生,尽管他们监督再严厉,也无法防范其行为发生,因此认为他们无须负赔偿责任。

对此,新北地方法院审理案情,认为男童第一次犯错时,导师有写在联络簿电话告知家长,但后来类似的骚扰情况却一再发生,而男童父母却只认为是顽皮导致,未即时导正儿子行为,可见男童父母未尽监督责任,因此判处男童父母败诉,须赔偿女童及其父母10万元,全案仍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