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父偷溜进高一女儿房间舔胸摸下体 还喊「以为她喜欢」

▲高一女学生睡梦中爸爸偷舔胸。(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一名父亲去年偷偷溜进高一女儿房间,趁机舔女儿私密部位胸部,女儿吓得不敢张开眼睛反抗,事后才报警逮人!没想到,检警调查时,狼父竟说「误以为女儿喜欢这些举动」,讯后遭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

检警调查发现,这名狼父在去年5、6月期间跑进女儿的房间内,朝她胸部、下体亲吻,突来举动让女儿吓得不敢反抗,只能故意假装熟睡;没想到,他后来食髓知味,在9月又再度用同样手法猥亵女儿。

受害少女后来独自到警察局报案,控诉父亲恶行。而检警调查时,狼父却辩称当时是要叫女儿起床,「我误会她喜欢这些举动」;检方认为他身为父亲竟对女儿下手,不采信其辩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诉。

依《刑法》第第16章妨害性自主罪第228条规定,对于因亲属监护教养教育训练救济医疗公务业务或其他相类关系受自己监督、扶助、照护之人,利用权势机会性交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项情形而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