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释宪/挺同批绊脚石 法部:未反对任何法制化途径

▲针对同婚释宪,法务部发出新闻稿强调立场。(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宪法法庭召开同婚释宪案辩论,法务部长邱太三的「考考」、「妣妣」和千年传统说引发外界热议,挺同团体更痛批法务部,根本是最大的绊脚石。法务部在开庭结束后发出声明稿,强调邱太三的发言,是就民法制度发言,同志权益应给予保障,未反对任何可能的法治途径。透过立法建立法治途径,由立法者国会机制来面对,共同解决问题

法务部新闻稿全文

透过建立法制化途径让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司法院于今(24)日为大法官审理声请人台北市政府及声请人祁家威声请解释案,召开宪法法庭举行言词辩论,法务部系以民法的主管机关身分在宪法法庭表达法律意见;本部邱部长之发言,是就民法制度发言,认为现今的民法亲属编早于民国19年业已制定,有其历史脉络,非能以现今环境评论,民法既未考量同性婚姻而为规定,当然无违宪问题。如果就法论法,要让结婚制度不限于一男一女,此非法务部函释能够解决,本部是民法主管机关,不是立法机关,因此,唯一解决之道应透过法制化的途径来解决。

由于在宪法法庭上说明时间有限,无法就相关问题当场解释清楚,为避免误会,法务部再次强调,民法婚姻制度无论从法律文义论理解释,或是过去的大法官解释,确实都受到现有制度的规范系指一男一女之婚姻。婚姻制度之变革,会影响当事人及第三人之权利义务,且可能产生宪法价值冲突,自应审慎以对。

法务部立场是开放的,绝对尊重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故认为同志权益应予保障,且未反对任何可能的法制化途径。今天之宪法法庭,法务部以民法主管机关的立场来说明,社会对婚姻制度的讨论,应视社会变迁及现实社会秩序之影响与冲击,透过立法建立法制途径,由立法者及国会机制来面对,共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