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源:若法律未说不行 不该禁止同志登记结婚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同志情侣到底能不能合法结婚?台北市2名同志伴侣5年前公开宴客结婚,但他们到户政事务所申请登记同志结婚却遭拒绝,于是两人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同志也可以结婚。台北市民政局表示,对于同志朋友要正名争取各项权利,能够理解并予以尊重。

陈敬学高治玮是全台湾第二对公开结婚的男同志伴侣,两人的辩护律师黄国城表示,他们依仪式规定结婚后,婚姻已经成立。但户政事务所认为一男一女才能够才结婚条件,这种观念与10多年前的函释一样,但时代已经不一样了,10多年前的意见是否仍可沿用,还有讨论空间

针对同志婚姻的合法性方面民政局长黄吕锦茹表示,依现行民法规定,婚姻以终身共同生活目的的「一男一女」适法结合关系,还不允许同性结婚。但为协助同志伴侣争取婚姻登记权利,民政局也特别援引总统府国家人权报告撰写小组报告,向内政部请示政府应朝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努力及研究,但法务部表明尚在研议中。

黄吕锦茹说,北市府始终与同志朋友站在一起,因受限于法令规章,致无法受理同志伴侣的结婚登记,也希望同志朋友能加以体谅;另外,内政部长鸿源28日接受质询时,也被问到同志婚姻是否该合法化?李鸿源表示,虽然对相关法律不熟悉,但只要法律没说不行,同志婚姻权就不该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