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专法政院版微调文字 「同性婚姻」改为「结婚登记」

同性婚姻平权。(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立法院17日将进行同婚专法表决,由于行政院版本难受到多数民进党立委们支持,16日下午行政院长苏贞昌亲自主持行政立法协调会,与全体党籍立委商议长达2小时。最后,会中决议民进党团会针对政院版本在「文字微调内容不变」的原则下进行调整,其中的内容也会把「同性婚姻」的文字改为「登记结婚」。

同婚议题在经过大法官解释与公投后,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同时,国民党立委赖士葆代表下一代幸福联盟等团体,民进党立委林岱桦都各自提出不同版本。对此,立法院在14日针对3个专法版本进行朝野协商,但会中持续无法达成共识,最终条文要保留至17日立法院院会进行表决。

不过,该法案在民进党内部还是呈现五五波状态,能否过关,截至16日都还有风险讯息传出。对此,民进党主席卓荣泰下达「军令状」,要求党籍不分区立委坚定支持行政院版本;另外,行政院与立法院党团下午也将进行行政与立法协调会报,希望党籍立委可以支持政院版草案。

会议由苏贞昌亲自召开,经过2小时讨论后做出决议,在「文字微调、内容不变」的原则下,将政院版本草案第1、2、4条进行微调。在第1条立法目的部分,改为「为落实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之施行,特制定本法;在政院版草案第2条中,「同性婚姻」4个字,改为「相同性别之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文字改为「登记结婚」。

此外,在草案第4条中,也明定「成立第2条关系应以书面为之,有2人以上证人之签名,并应由双方当事人,依照法释字第748号解释之意旨及本法,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