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行政院用「婚姻」立专法 幸福盟主张:该叫「同性家属专法」

▲幸福盟要求政府尊重爱家公投通过的民意专法。(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由下一代幸福联盟提出的「爱家公投」获高票通过,政院表态将推「同婚专法」,但幸福盟批评,他们的公投主文不是要推「同婚」,而是类似「同性家属专法」,政院不该再用「婚姻形式来立专法,应撤回。而幸福盟也将成立修法小组,针对同性的医疗财产项目规划专法草案

幸福盟30日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强调爱家公投已全数通过公投门槛,最高票达765万张同意票,三公投案平均超过七百万张同意票,拥有高度民意基础,呼吁政府应落实人民的决定。

幸福盟理事长曾献莹表示,现在还很多人在带风向,说公投违宪,因此幸福盟才召开记者会,呼吁政府尽快回应民意诉求。针对第10案反对为同婚修民法,他指出,这条很清楚,没有模糊空间,「我们绝对没有要推动同性婚姻」;而第11案反对国中小进行同志教育,他要求教育部尽快落实,「一周过去了还没听到教育部回应!」

至于第12案要求为同性立专法,曾献莹说,他们的观念是同性可成家变「家属」,他重申,「不是要推同性婚姻,是『同性家属专法』或『同性共同生活法』」,幸福盟将针对医疗、财产等同性二人生活权益规画建议专法草案。也将成立修法及监督小组,由法学教授曾品杰担任修法顾问,小组成员包含律师裘佩恩叶光洲专家代表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也指出,政府现在以施待变、随意扣帽子,他谴责司法院长许宗力表态公投不能违宪,踹了700多万人一脚,「你没资格当司法院长」。他还批,有一堆大法官不承认中华民国宪法,「小小的大法官会议凌驾700多万人,台湾民主社会吗?」

国民党立委费鸿泰也说,这是人民的选择,总统英文等人没有选择可选,不想做就辞职,不容许许宗力在说三道四。希望民进党行政院、大法案要有民主素养

针对行政院决定推「同婚专法」,中正大学财经法学系教授曾品杰批评,这就不叫「婚姻以外」的形式了,现在用同婚专法,这根本与人民意志抵触。他也强调,大法官释宪没有规定一定要修民法,也有「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关系,幸福盟不满政府仍以「婚姻」形式形容专法。

爱家公投提出的3项目全过关,分别是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国民教育阶段内(国中及国小),教育部及各级学校不应对学生实施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所定之同志教育?」、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别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同意票皆超过493万票的过关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