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同婚专法」是选举政治操作 幸福盟:不排除发动抗议!

同志大游行。(资料图/记者钱玉纮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同婚政院版本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20日晚间出炉,若立法院通过此案,未来同性伴侣将可准用《民法婚姻规定结婚,也可以继承财产并继亲收养。针对「同婚专法」草案内容原本提出反同婚公投第10案提案人、下一代幸福联盟公民行动总召游信义批评,这完全是选举考量的政治操作,不排除发动大型抗议

2018九合一选举绑10项公投案,其中反同方「幸福盟」就提出了3案,分别为10号公投「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11号公投「你是否同意在国民教育阶段内(国中及国小),教育部及各级学校不应对学生实施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所定之同志教育?」,以及12号公投「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别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另立同婚专法)」,这3项公投也分别以765万票、708万票、640万票通过。

苏贞昌亲念673字挺同婚。(图/翻摄苏贞昌脸书

争论多时的同婚草案,政院版本草案名称20日晚间终于出炉,选择以中性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为名在21日行政院院会通过,并送请立法院审议。政院版同婚草案中,同性伴侣可以准用《民法》婚姻章规定结婚,也可以继承财产并继亲收养,其他关于夫妻、配偶的权利义务也可一并准用。

由于政院版同婚草案内容几乎比照《民法》婚姻章节,因此获得挺同方的支持,光是在苏贞昌脸书粉影片的留言,就高达3800多则,按赞数13小时内已达5.9万赞观影人数也有71万次;网友们纷纷留言感谢苏贞昌让他们得以结婚,苏贞昌也一一回应「恭喜」。

然而《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并未获得当初发起3项爱家公投的「幸福盟」支持。幸福盟在21日于脸书表示,这部同婚专法的内容,大量「准用」民法婚姻的规定,不仅开放同性婚姻,连大法官748解释没碰触的儿童收养争议,行政院版的同婚草案也开放了,「对于政院版草案的内容,幸福盟不能接受!」

▲游信义谈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认为政府不是真的有心要去回应民意,完全是选举考量的政治操作。(图/翻摄自游信义脸书粉丝专页

提出第10号「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公投的游信义,也在21日召开「呼吁行政院落实公投第10案」记者会指出,公投过后,政府的重点是要回应公投结果,落实人民的决定,但就法案名称看来这完全是一种政治操作,政府不是真的有心要去回应民意,这完全是选举考量的政治操作,也就是以一种不负责任,投机取巧,试图双面讨好又暗渡陈仓的方式,来践踏民意。

至于为什么这样说?游信义提到,从法案名称来看,政府是在落实748号解释,不是在落实公投结果,但748号解释已不具任何正当性,因为这次公投第14案并没有通过,该案的立论基础就是释字748号解释,已被人民否决,表示反对政府婚姻平权的政策及同性婚姻的概念,按公投法第32条的规定。两年内不得再提此议题;再加上第10案的通过,表示人民用直接的民意打脸大法官,反对748号解释,也是他提案的原意,这点非常清楚。

游信义表示,现在政府要立一个法要来执行这个748号的释宪问题这个748号释宪文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争议性,而且已被公投的第10案予以否决这个解释的很重要的一个核心的内容,那你现在还要落实它吗?显然,政府落实的是748,而不是落实公投结果,「我再三强调,谁破坏婚姻价值,就是破坏台湾价值」。

▲2018九合一大选公投票匦。(图/记者李毓康摄)

游信义强调,《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的惟准用民法,是准用民法的婚姻章吗?还是准用民法亲属篇第四篇的全部?如果是准用民法亲属编比如说第三章父母子女如果是这个样子的话,那就是等于只是挂羊头卖狗肉?这个草案只是另外一部民法而已嘛,只是另外一部民法亲属篇啊!这问题非常严重!

最后,游信义提到,公投第10案过了,第14案没有过,所以国家的婚姻制度信仰的婚姻制度,民法亲属篇,固定的婚姻制度不可以去动它,反而要增列条文在民法明确婚姻定义,若要落实748号释宪文大法官所说的这个所谓的结合的平等,超越性别的结合平等,请这些政治人物去想其他的办法,但不要用一个有争议的方式来落实。748号释宪文本身就是有争议的,如果没有争议为什么会有公投案呢?有争议又有公投案民意,已很清楚的告诉你,但你还是要落实748号解释,那岂不是不把多数民意当一回事吗?

另外,游信义也透露,幸福盟不排除发动大型抗议,呼吁政府落实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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