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修改宪法宣誓制度! 誓词70字加入「现代化强国」变75字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 。(图/翻摄自新华网)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23日召开,拟对2015年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作出适当修改,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产生后应当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宣誓誓词中有关奋斗目标的表述将修改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从70字修改为75字。
中国宪法宣誓制度在2015年中确立,并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十九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提出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
官方媒体称,此次宪法宣誓制度的修改,旨在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完善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据报道,各地监察委员会陆续成立,在就职时普遍进行了宪法宣誓。
据《大公报》报导,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宪法宣誓制度可以唤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宪法的尊重,特别是监察委的工作人员,更要善于利用宪法理念解决监察问题,从而更好推动从严治党、依宪执政和依法治国。
本次对宪法宣誓制度的修改中,誓词将从70字修改为75字,本来的「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
根据修订草案,修改后的75字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除了誓词修改之外,也增加「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规定,是为与去年9月通过的国歌法有关规定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