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修法处罚「民众向中共宣誓效忠」? 法务部回应了
法务部。(本报资料照)
媒体报导,法务部拟针对民众、退役军人向中共宣誓效忠行为,研拟处罚规定,法务部8日否认此事,强调法务部是依据监察院函示,对于现役军人向中共宣誓效忠行为之处罚规定法律适用问题,邀集相关机关研商,因与会者认为若修法处理一般民众,恐有处罚过广及有无侵害言论自由之虞,会议决议保留意见,因此并未研拟将签立效忠中共誓约书之处罚,扩及一般民众,强调媒体报导内容有误。
法务部表示,日前爆发现役陆军上校向德恩签署效忠中共誓约书,且按月收取新台币3万元贿赂,经检察官依法起诉后,监察院函请法务部说明现役军人涉及签署愿效忠中共誓约书,依现行法是否有处罚规定;若无规范,就现役军人涉及签署愿效忠中共誓约书之行为态样,如欲科以刑责,则应如何予以规范加以研议。
为此,法务部于今年2月间,邀集相关机关共同讨论现役军人签立宣誓效忠意愿书是否构成刑责之法律适用问题。与会多数机关代表表示应于《国家安全法》或《陆海空军刑法》增订规范之意见,因《陆海空军刑法》并非法务部法规主管机关,法务部尊重权责机关国防部之意见,如国防部认有修法必要,法务部将协助提供法制建议。
法务部强调,该项会议主要因针对现役军人部分之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跨部会意见交换及研商,并未特别针对非现役军人部分加以讨论,仅会议中有与会者提及若修正《国家安全法》,范围可能包含非现役军人,此部分尚须审慎考量是否有处罚过广及有无侵害言论自由之虞,会中决议该意见留供参考,因此媒体报导法务部已经研议于《国家安全法》增订刑事处罚,将宣誓效忠中共之行为处罚扩及一般民众,并非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