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拟修刑法增「藐视国会罪」 法务部忧造成寒蝉效应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18)排审民进党团版本、蓝委所提5部攸关国会改革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杨亚璇摄)

为推动国会改革,国民党立委傅崐萁、翁晓玲等人提出「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拟增订「藐视国会罪」,最重可关3年、罚30万元。法务部次长陈明堂今(18)日于立法院表示,对于相关机关、人民、法人等,如果因此动辄受到刑事责任,是否造成寒蝉效应?请立委再做思考,在「刑法」方面能够用其他方式处理,让各界不会有相关疑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排审民进党团版本、蓝委所提5部攸关国会改革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立院秘书长周万来报告时表示,因应未来国会调查听证权的调整,在「委员问政监督权益之维护」、「各宪政机关之职权得衡平行使」与「保密事项所欲保护之法益」间取得衡平后的合议决定,对于提案尊重委员审议结果。

陈明堂报告指出,有关立法委员职权行使法部分,基本架构建议在司法院释字第325号、585号、633号、729号解释等架构下,尊重各委员审议意见。他也强调,修法要符合宪法的比例原则、法律明确性原则、权力分立原则等。

由于蓝委拟修刑法,增订「藐视国会罪」。陈明堂表示,有关刑事部分,站在法务部立场,基于这是属于国会职权的行使,对于相关机关、人民、法人等,如果动辄受到刑事责任,是否造成寒蝉效应?

陈明堂续指,同时基于刑法谦抑性、刑法是最后不得已手段的原则,因此,有关违反协力义务等架构下的处罚,是否请委员再做思考,在「刑法」方面能够用其他方式处理,让整体国会职权能更加完善,也让各界不会有相关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