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争议 藐视国会罪、总统国情报告 引爆肉搏战

国会改革法闯关,国民党立委陈玉珍穿戴全套装备严阵以待。(杜宜谙摄)

立法院会昨处理国会改革法案,朝野立委上演肉搏战,主要争论的「国会改革五大法案」为《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等修法,蓝白合推版本增订藐视国会罪、立委调查听证权、也要总统国情报告即时询答;绿营则坚称修法过程没有充分讨论,更批在野党不当扩张立法院权力。

民进党在程序问题上主张,国会改革法案在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初审时未实质逐条审查,蓝白5度挟人数优势表决通过散会动议,让绿营版本无法出委员会,并在院会强行表决通过蓝白版本。

国民党团总召傅崐萁昨强调,相关修法不只在委员会充分讨论,民进党还提过44次散会动议,对所有条文内容完全不愿逐条讨论,召委吴宗宪也有召集朝野协商,已完成程序。

法案内容部分,国民党团提案修改《刑法》,增订藐视国会罪,规定公务员于立法院听证或受质询时,就其所知的重要关系事项,虚伪陈述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万元以下罚金。

绿营认为,如果国民党要强行推动藐视国会罪,是否同时要检视现行国会议员过当利用职权。

另外,国民党团提案修改《立法院职权行使法》,每年集会时邀请总统至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采即时询答;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认为,总统国情报告后要即时询答是违宪。

而《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对于调查听证权的修改也引发朝野争论,在野要求立法院可设调查委员会或调查专案小组,以及立法院补选副总统、弹劾总统、副总统或审查行使同意权案得举行公听会。

民进党认为,国民党版本的「立法院听证虚伪陈述,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万以下罚金」已明显违宪,大法官解释第585号关于国会听证的罚则以罚锾为限,但蓝营版本却是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