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专法出炉 配偶合并报税准用所得税法

行政院院会21日通过保障同性婚姻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送立法院审议,预计在5月24日施行。未来同性伴侣财产准用民法亲属编关于夫妻财产制规定,另也将准用民法以外其他法规,如所得税法规定配偶合并申报、配偶免税额、配偶扣除额等。

法务部蔡清祥指出,依据大法官第748号解释,若不能在5月24日前完成立法,同性伴侣可以直接依据民法来办理婚姻登记,到时候法律争议可能更大,法务部恳请立法院在5月24日前完成立法。

「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的专法名称并未使用同性婚姻、同性伴侣等字眼内容也以「双方当事人」来取代夫妻、配偶等字眼,蔡清祥表示,名称采取中性用语前例有《两公约施行法》,名称不唐突

法务部法律事务司长钟瑞兰表示,同性婚姻的财产效力,准用民法夫妻财产制规定,没有约定的话,就是法定财产制,有约定就是分别财产制和共同财产制。

财产继承部分,专法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相互继承的权利,为法定继承人,准用民法继承编关于继承人规定,关于配偶规定,同婚予以准用,亦即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及继留份权利,为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