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修法 财政部:夫妇收入悬殊合并较省税!
行政院院会14日通过所得税法第15条修正法案,预计103年5月起,夫妻报税除薪资所得外,新增各类非薪资所得可分开计算税额,再合并申报,夫妻报税负担可望再减轻,对此,财政部表示,对于收入相差悬殊的夫妻来说,合并计较省税。
根据所得税法第15条修正草案,除了薪资所得外,未来夫妻非薪资所得可选择分开计算税额,再合并申报,该项草案若经过立法院三读通过,预计103年元旦起即可实施,届时同年5月报税即可适用,财政部预估整体税损约165亿元。
依修正草案规定,未来夫妻报税有3种方式可选择,第1种是全部合并计算;第2种是只有薪资所得分开计算;第3种是所有各类所得都分开计算,再合并申报。民众将可自行选择最有利方式计算税额。
此外,依据财政部委托专家学者研究,以财政资讯中心99年综合所得税资料推估,若修正草案通过后,财政部整体税收减少约165亿元。
对于修正草案,财政部表示,这次修法是基于大法官释字第696号解释令,由于现行所得税法第15条第1项,强制规定夫妻非薪资所得合并计算税额,较单独计算税额,增加税负,造成单身者与已婚者在税负上的差别待遇,因而违反租税公平以及宪法平等原则。
不过,财政部也指出,虽然财政部因此税收减少约165亿元,然而,对于所得相差悬殊的夫妻来说,选择合并计算,税负还是较低、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