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财部所得税制3优化 减税免税额一次看

近年来财政部持续进行所得税制优化,适度减轻薪资所得者租税负担,例如新增及提高基本生活费不得加以课税金额及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且致力提高各项扣除金额,并按消费者物价指数上涨程度调高免税额、扣除额及课税级距,在我国人均国民所得不断提高的情况下,让47%(约305万户)的民众免缴税,而0.85%(约5.5万户)的民众缴45.5%的税,有能力缴税的人持续贡献税收,并将征起的税收用于施政及相关社会福利支出(如中低收入户补助、房屋租金补贴、育儿津贴或长期照顾支出等),发挥所得重分配功能。

实际数据上,在107年度起实施所得税制优化,大幅调高薪资和幼儿、长照等特别扣除额,照顾薪资阶级、身心障碍、幼儿学前等族群。税制优惠减除金额增加,以缴税起点提高,使税负减轻,单身新鲜人今年免缴税所得税升至42.3万元;四口之家免缴税所得税升至127万元,成长幅度达5成以上;三代同堂免缴税所得税升至173.5万元,增幅近6成。

财政部接续实施的重要惠民措施,调高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费用为新台币20.2万元,并调高113年度免税额、扣除额及课税级距,截至本年10月底止,消费者物价指数上涨程度5.50%已达综所税免税额、相关扣除额及课税级距应调整标准(3%),按前述上涨幅度,113年度每人免税额由9.2万元调高至9.7万元、标准扣除额由12.4万元调高至13.1万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资所得及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由20.7万元调高至21.8万元,与调高课税级距金额,预估增加民众可支配所得175亿元,财政部将于周四公告,民众于114年5月申报113年度综所税时可以适用。

而为适度反映物价变动情形,财政部近期修正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第88条,将伙食费免列入员工薪资所得额度,由每人每月2400元调增为3000元,并自112年1月1日适用,以减轻员工负担。

财政部表示,优化税制税政是长期工作,该部将于兼顾财政收入、租税公平及税政简化等原则下,持续精进,以合理税制实现所得重分配、以适足税收健全政府财政,并以暖心服务让民众与税务零距离,达成建构优质赋税环境、维护租税公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