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部:所得税法修正案 有利落实租税公平

行政院会通过所得税法修正草案财政部表示,该项举措不仅将可防杜营利事业规避税负,且可防杜跨国避税,有助维护租税公平。(图/资料照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6日通过配合国际财务报导准则(IFRSs)及建立受控外国公司制度的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对此财政部表示,该项举措不仅将可防杜营利事业规避税负,且可防杜跨国避税,有助维护租税公平。

行政院所通过的「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采租税中性原则,将不会因未分配盈余增加而加征10%税负,课税不受影响,这项修正案近期将送立法院审议。

财政部指出,行政院通过「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可达成三大效益,首先、维持租税中立原则,使营利事业顺利采行IFRSs。

第二、建立受控外国公司课税制度,可防杜营利事业藉盈余保留于免税或低税负国家子公司以规避税负,有助于维护租税公平。

第三、建立以实际管理处所认定营利事业居住者身分的制度,可防杜跨国避税,并让实际管理处所在我国的营利事业享有租税协定利益,与国际接轨。

财政部表示,该草案业经行政院院会通过,行政院将于近期核转立法院审议,该部将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俾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并规划办理后续子法的修正或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