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释宪/总结修民法?立专法? 平等自由权应受保障

同性婚姻释宪宪法法庭召开辩论庭。(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婚释宪案,24日上午9点准时在司法院宪法法庭召开辩论庭,结果预计将在一个月后出炉。4个小时的辩论过程同步直播网路上,引发不小讨论。结束前,大法官台北市政府代表法务部、声请人等进行总结陈述,似乎可看出,对于同志平等权自由权的确该受保障,但到底要用什么样的方式,还存在不小分歧

台北市政府法务局局长袁秀慧表示,的确有一群人的问题是目前无法处理的。无论市府再怎么帮忙放宽,做再多的努力,都还是无法突破,同志议题遭到扭曲、忽视,的确无法受到宪法保障,无论之后透过怎样的立法,都不能抹煞平等权、自由权应受解释的事实

▲台北市政府代理人认为,现行民法对婚姻的规范违宪精神。(图/记者杨佩琪摄)

台北市政府的代理人廖元豪则指出,在台湾,同性婚议题之所以敏感,出现冲突,是因为有误解。但同性结婚不会伤害异性恋婚姻,更不会伤害宗教信仰,人们依旧可以在宗教里主张自己的制度,同性婚姻反而不会如外界担忧,在性道德部分有所破坏,反而更巩固。而宪法法庭可能是全国,也是唯一可以针对这议题说理的地方,让同性恋者不用担心受到伤害。

声请释宪的祈家威表示,专法是将同志当错次公民,好像异性恋可以骑摩托车,专法变成给同志协力车,有些人主张用伴侣法,但以过去文化观念来讲,伴侣不是强相处的标的婚姻法是真正公平对待的状况,伴侣法是对同志的侮辱。

▲声请人祈家威认为,伴侣法根本是将同志视为次等公民。(图/记者杨佩琪摄)

但法务部长邱太三认为,这次的争执焦点,是在民法明文禁止同性婚姻违宪?还是民法没有规定同性婚姻违宪?如果想一步到位,要考量社会有没有办法乘载急遽的变化。民法本身没有规定到同婚或禁止同婚,都没有违宪问题。

▲法务部长邱太三的言论,频频受到各界讨论。(图/记者杨佩琪摄)

祈家威的代理人许秀雯强调,婚姻对每个人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家庭功能也不一样,宪法保障婚姻,是保障独特的关系并不仅因为一男一女的结合。同志伴侣被剥夺婚姻选择自由,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将婚姻的自由选择权还给同志,不是由立法者决定要不要成为同性伴侣

至于所谓的「同性伴侣法」等于是告诉同志,这是他们的代号,这是有权者指鹿为马的结果,而同志还要把屈辱吞下?当作恩赐?推动同性婚并不是要大家同情,而是要求应有的权利

▲针对同性婚要立专法还是修民法,存在不小分歧。(图/记者杨佩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