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赖清德表态同婚立专法!回应公投民意:不修《民法》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民进党合一惨败后,行政院回应公投民意行政院长赖清德29日中午邀民进党团便当会,讨论公投后续修法作为。赖清德表示,同婚应立专法,至于是立同性婚姻法或同性伴侣法,尚未定案

赖清德邀请30多位民进党立委与会,出席名单包括党团总召柯建铭干事长李俊俋、行政院秘书长卓荣泰政务委员罗美伶罗秉成等人,一同讨论国民党反空污、反核食、反深澳电厂、幸福盟爱家三公投及以核养绿公投。

席间讨论到同婚议题,很多立委认为党团过去态度摇摆不定,虽然段宜康、尤美女支持修民法,但造成中南部选票流失,所以应依公投结果大法官解释,以专法来处理,这是行政院与党团的共识

▲赖清德回应公投民意,表态同婚应立专法。(图/记者汤兴汉摄)

据了解,当时民进党立委庄瑞雄许智杰率先发难,强调同婚议题就是这次民进党惨败主因,尤其修《民法》更是造成基层民众反弹,让中南部民众票投不下去,希望尤美女辞职。绿委林岱桦也表态,「谁说我们党团支持婚姻平权?我就不支持」。

尤美女闻讯随即反驳,人权议题不能公投,民进党应该坚持修民法。但柯建铭随后点名尤美女,「放过民进党吧」,让尤美女脸色铁青,未再多作回应。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会后指出,赖清德表示尊重民意、要修专法,但是专法具体内容要遵守、尊重大法官解释,也会尊重党团意见,共同提出符合民意的共识。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转述便当会内容。(图/记者赖于榛摄

大法官去年5月24日做出释字第748号字解释,指出现行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未使相同性别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已与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条保障人民平等权意旨有违,因此有关机关应于本解释公布起2年内,依本解释意旨完成相关法律修正或制定。

解释文中指出,至于以何种形式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属立法形成之范围。逾期未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别二人为成立上开永久结合关系,得依上开婚姻章规定,持二人以上证人签名之书面,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