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尚志/大学校长们的集体堕落

大学校园示意图。(图/示意图/达志

作者/陈尚志

大学校长们终于团结起来、集体发声了。全国一百六十多所大学的全体校长们,一个也没少,近日突然连署了一份致行政院长的请愿书。不明就里的人们,还以为国家正发生什么重大的公共事件,让具备社会清流公正人士形象的大学校长们,愿意集体站出来,为公益发声。令人很遗憾的是,大学校长们的集体行动,不是为了社会公益、更不是扮演什么社会清流的角色、为社会弱势发声或为国家长远发展提出建言

相反的,也很荒谬的是,大学校长们的连署,居然是要求行政院责成「劳动部将校内兼任助理排除在劳动基准适用范围之外」。为什么呢?因为近年来劳动部针对大学兼任助理的检举个案,几乎都认定学生兼任助理和校方之间具有明确的劳雇关系。既然兼任助理是劳工,校方依相关法令就得支付学生劳工的劳、健保劳退费用。这将使各大专院校增加了数百万到数千万不等的人事成本。为了节省这笔费用的支出,大学校长们居然私心自用,连署要求劳动部以行政命令「将校内兼任助理排除在劳基法适用范围之外」。

集体堕落之一:为私利舍公益

这是台湾有史以来、难得一见的全国大学校长全体连署。但可惜的是,连署主题不是为了谋求社会公益,而是为了满足校方经营者降低人事成本的私人利益。大学校长们的清流与公正形象,自此将从台湾社会消失。发起连署的「国立大学校院协会」,不只沦为为既得利益者联谊会,更是借校长名位、操作影响政策的利益团体;而参与连署的大学「校长」们,则成为那种为了蝇头小利而汲汲营营、锱铢必较的大学「资方老板」。为私利舍公益,是大学校长们的集体堕落之一。

集体堕落之二:滥用「大学自主」之名

大学校长们提出这种诉求,其背后理论基础,竟然是「请劳动部尊重大学办学自主」。在这里,我们要请大学校长们重温一下《大学法》第一条,「大学应受学术自由之保障,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治权。」简言之,大学自主的范围乃是为了保障学术自由,并以不逾越现行法律规定为原则。因此,大学不能以办学自主为由,说校内的偷窃、强盗犯行者,不受现行刑法管辖;同样的道理,大学更不能以大学自主为理由,要求校内的劳雇关系不受劳基法管辖。滥用「大学自主」之名、对现有劳动法令的无知,是大学校长们的集体堕落之二。

集体堕落之三:甘做教育部的打手

近两年来,在劳动部在检举个案上、大多依法认定学生兼任助理是劳工。这个过程中,反弹最大的,其实是教育部。保守反动的教育部,不断认为「学校是教育场域,特别在学生毕业进入社会前,学校有义务教导学生职业技能工作伦理,使毕业学生得以无缝接轨进入就业市场。」因此,教育部认为,无论兼任助理在校内从事任何劳务工作,都只是受教者而非劳工。基于这种保守反动的思想,教育部不断的抵制劳动部管辖的相关法令。如今居然使出这一招,要大学校长们充当教育部的打手,而校长们居然也全体答应连署。面对教育部,校长们还敢谈大学自主吗?这种对教育部俯仰鼻息甘效犬马之劳的态度,是大学校长们的集体堕落之三。

教育部出面负担劳、健保费,事情不就解决了?

大学校长们找上行政院陈情、对上劳动部的政策,其实是完全搞错对象。今天,如果行政院可以因为大学校长们的连署,要求劳动部做出「将校内兼任助理排除在劳基法适用范围之外」的决定,让劳动部成为无法捍卫其主管相关法令的部会,相信劳动部长应该非辞职不可。事情有必要闹这么大吗?

其实问题要解决很简单。大学校长们劳师动众的连署行动,如果反过来,要求教育部编列预算,每年负责支付各校这笔负担劳健保费用,事情就解决了。每年六到十二亿的经费,教育部当然是出得起。问题是,大学校长们敢不敢违逆教育部长官意旨?这要看,大学校长们要选择继续堕落、还是提出有建设性解决方案了?

●作者陈尚志,目前为国立中正大学政治系副教授社会民主党内湖南港立委参选人文章已获授权,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文章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