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大法官:民法违宪! 2年内修法保障同性婚

▲挺同、反同阵营24日下午齐聚司法院门口。(图/记者杨佩琪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针对同性婚姻保障议题大法官24日作出释字第748号解释,大法官认为,《民法》不允许同性结婚的规定违宪主管机关应以法律保障同婚,并在2年内改正;换言之,等于宣告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国家

同志运动先驱祁家威因2013年与伴侣登记结婚遭驳回,认定《民法》亲属篇第二章婚姻规定「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疑义,提出释宪声请;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也针对相关婚姻法令是否有违宪之虞,提出释宪。

今天下午,挺同、反同团体陆续在司法院大门前聚集,包括挺同的网路名人四叉猫,双方阵营将针对释宪结果各自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