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障同婚违宪 尤美女:应修改《民法》

大法官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违宪」。对此,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回应,大法官解释已经清楚表明未保障同婚,已违反《宪法》保障婚姻自由平等权;目前初审版本就是修改《民法》,符合大法官精神,期待所有国会议员能够共同一致,尽速二三读,让台湾彩虹早日实现,成为台湾、亚洲之光。

不过,根据大法官释宪文,如何保障同性婚姻并未明文指称要修《民法》或另立专法,只表示「以何种形式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属立法形成之范围。」,意即属于立法机关权责

但尤美女则指出,解释文固然表示制度保障属于「立法院」,但解释主要是针对「婚姻」,因此另立专法如《同志伴侣法》已不符合平等原则,而《同性婚姻法》则可能构成「平等而隔离」,亦不符释宪内容,强调应修改《民法》。

被问到修法时程,尤美女则说,因为立法院本会期将届,是否能在临时会排入议程,端视党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