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未保障同婚违宪!苗博雅喊话「立法院别想再拖」
被视为亚洲第一场正式处理同志议题攻防战的台湾同婚释宪案,司法院大法官于稍早做出释字第748号解释,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表示,大法官认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违宪,要求主管机关于公告后2年内修改相关法律;对此,长期关心同婚议题的社民党发言人苗博雅点名立法院「别想再拖!」
台湾长期推动同性婚姻法制化的祁家威于2013年与伴侣登记结婚遭驳回,认定《民法》亲属篇第二章婚姻规定「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疑义,提出释宪声请;而身为户政主管机关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也针对相关婚姻法令是否有违宪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平等权等问题,提出释宪。
吕太郎24日宣布释宪结果指出,大法官认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属违宪,并要求主管机关2年内修改相关法律,至于外界关心是否另设专法一事,吕太郎强调,以何种形式使相同性别二人婚姻受到保障,属于立法形成的范围。
1. 民法不许同性别二人缔结婚姻关系,违宪。
2. 立法院必须在两年内完成修法或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