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宪诉法三读! 宣告违宪时大法官人数不得低于9人

▲宪法诉讼法三读,韩国瑜敲槌。(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立法院今(20日)处理选罢法、宪法诉讼法等修正法案。稍早宪法诉讼法三读通过,未来应经大法官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评议,大法官现有总额过半数同意。作成违宪之宣告时,同意违宪宣告之大法官人数不得低于九人。参与人数未达前项规定,无法进行评议时,得经大法官现有总额过半数同意,为不受理之裁定。

三读法案指出,第四条,宪法法庭审理规则,由司法院定之。前项规则,由全体大法官议决之。大法官因任期届满、辞职、免职或死亡,以致人数未达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第一项所定人数时,总统应于二个月内补足提名。

第三十条,判决,除本法别有规定外,应经大法官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评议,大法官现有总额过半数同意。前项参与评议之大法官人数不得低于十人。作成违宪之宣告时,同意违宪宣告之大法官人数不得低于九人。参与人数未达前项规定,无法进行评议时,得经大法官现有总额过半数同意,为不受理之裁定。

第三十条也指出,前二项参与人数与同意人数之规定,于宪法法庭依第四十三条为暂时处分之裁定、依第七十五条宣告弹劾成立、依第八十条宣告政党解散时,适用之。依本法第十二条回避之大法官人数超过七人以上时,未回避之大法官应全体参与评议,经四分之三同意始得作成判决或裁定;第二项之规定不适用之。前项未回避之大法官人数低于七人时,不得审理案件。

三读法案第九十五条也指出,113年12月20日修正之条文,自公布日起施行。

对于这样的版本,绿委范云指出,该法最荒谬的事,就像之前的国会改革法案一样,蓝白立委当天才把法案拿出来,很多立委根本不知道在表决什么,国会变成宪政怪兽,自以为可以修宪诉法来毁宪乱政,今天要表决的法案,立委可能都不知道在表决什么。

范元说,这次的修法指出,大法官现有总额必须三分之二同意,也就是赖清德提出来的人选,被国民党否决的时候,宪法法庭就瘫痪了。绿委林楚茵提到,这次的宪诉法完全没有经过讨论、协商,这样的法案就这样立下的标准,立法院还有真的在审法案吗?

沈伯洋说,法案提到限额总额的更改,这样的法案改了话,真的是贻笑大方,因为法定用语「限额总额」跟「法定总额」是不一样的东西,这是非常明显的法律文字的错误,这样的文字出现在教科书上会笑掉大牙,他提醒很多次国民党都不改。

沈伯洋提到,国民党因为自己日前订出来的法令(国会改革)被大法官否决,现在国民党就修法修理大法官,这样才是输不起。国民党根本不知道自己提了什么法案,「如果你们再这样的话,我们不排除采取更激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