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悲观 若被认定非自治事项 恐遭封杀
嘉义市议会29日通过释宪声请提案,嘉义市长黄敏惠(右二)强调一定配合声请释宪,对此,法界并不乐观。(嘉义市政府提供/吕妍庭嘉义传真)
为防地方祭出的莱猪「零检出自治条例」遭中央驳回,嘉义市政府超前部署,将提释宪,成为全台第一个确定只要食安自治条例失效,即会声请释宪的县市。但对地方政府打出释宪牌,法界并不乐观。
法界人士指出,必须看这样的检测规定是否属于受中央监督的自治事项,且须符合严格要件,否则与先前六县市政府对公教年改的释宪声请案一样,恐遭大法官不受理。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规定,中央或地方机关行使职权,或适用法律、命令发生抵触宪法之疑义者,可声请释宪。但声请解释机关有上级机关者,其声请应经上级机关「层转」。
法界人士说,依《地方制度法》规定,嘉义市是地方机关,对地方自治事项,与中央政府冲突时有权利可以提释宪,但「莱猪」零检出自治条例算不算可声请标的,必须要符合大法官释字527号解释内容。
法界解释,如果「莱猪」的检验被认定「非自治事项」,是嘉义市执行中央委办事项,就要接受行政院指挥监督。市府如有适用宪法或法律发生见解歧异,要声请释宪时,就必须由行政院层转。
类似的情形前年就发生过,当时花莲县、新北市等六个国民党执政县市政府,认为公教退休年改条例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且因涉及地方自治事项,声请释宪。
但司法院大法官审理后认为,公立学校退休人员退休金给付事项是教育制度的一环,应由中央立法并执行或交由地方执行,不是专属地方自治的事项。
由于大法官认定,公教年改问题各县市政府受中央主管机关所表示的见解拘束,也因此地方政府释宪声请须由上级主管机关「层转」,六县市政府提的年改释宪声请全遭封杀,无法闯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