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安法新化学物质登记制度 明年1月上路

职安法化学物质登记制度将于明(104)年1月1日上路。(图/资料照片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职安法新化学物质登记制度将于明(104)年1月1日上路,劳动部完成化学物质清单草案,并建置于网站提供业界查询,未列于清单者即视为新化学物质,应依规定缴交化学物质安全评估报告,劳动部也呼吁请制造、输入业者预作准备。

劳动部98年陈报行政院核定实施跨部会国家化学物质登录管理资讯应用机制推动方案」(98-100年)建立化学物质清单,并于98年订定化学物质提报作业要点,接受厂商自愿性提报,且分别于101年及今年5月进行两次增补作业,以更新化学物质清单。

劳动部指出,目前该清单草案汇整计约93,000种化学物质,将作为104年1月1日职业安全卫生法第二阶段施行公告之化学物质清单以外之新化学物质登记措施依据。

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第13条规定,制造者或输入者对于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化学物质清单以外之新化学物质,未向中央主管机关缴交化学物质安全评估报告,并经核准登记前,不得制造或输入含有该物质之化学品,鉴于公告之化学物质清单将作为鉴别新化学物质之依据,影响厂商制造及输入相关化学物质之权益,劳动部职安署已将该化学物质清单草案建置于化学物质提报及申报网站(http://csnn.osha.gov.tw)供各界查询。

职安署表示,新化学物质核准登记制度与环保署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增列之新化学物质登录规定,同为源头管理制度,惟立法目的与保护对象不同,二机关将密切协调单一窗口合作机制,避免厂商重复登录之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