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审法新制 七月上路

民事诉讼法及非讼事件法之特别法商业事件审理法」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德勤商务法律事务所指出,未来诉讼标的新台币1亿元以上之商业诉讼及非讼事件,将统一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之商业法庭进行审理,并采行强制律师代理设置商业调查官、调解前置程序当事人查询等,还有专家证人制度配套措施

德勤商务法律事务所17日举办「德勤商务法律论坛-商业事件审理法重点解析」,建议商业诉讼案件当事人掌握法规并追踪商业法院发展方向,以因应未来商业纷争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北区税务负责人光辉表示,近年来,公司证券法令日趋繁杂,社会对公司治理的期待也日益提高,导致重大商业纷争案件频传,由此催生商业事件审理法,并将于今年七月施行。

德勤商务法律事务所法律科技创新服务负责人熊诵梅表示,新法施行后,将由现有之智慧财产法院合并商业法庭成立「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未来可期待新法可妥适、迅速及专业解决纷争之「智商高法院」(智慧财产商业高等法院)时代的来临。

熊诵梅也指出,新法适度引进英美法之「证据揭示制度」设有当事人查询制度,当事人可发通知要求他造回复,借由向他造查询或请求说明,使两造尽早知悉彼此掌握之诉讼资料,预防证据突袭导致诉讼延滞或当事人未能充分攻防之弊病,且有助于后续事实判断和争点整理,使审判程序更为集中流畅。

另外,当事人查询制度也是民事诉讼法上所未曾运行过的制度。熊诵梅建议,公司负责人或股东等潜在商业事件之当事人,实应密切观察并注意商业事件之最新发展,及未来商业法庭之审理模式及可能见解,以利妥适应对未来之商业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