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市柜证交所得纳入AMT 企业传承受影响
个人未上市柜股票交易所得在2020年底前皆为停征,但财政部研拟自2021年起将未上市柜证交所得纳入最低税负制(AMT)计算基本税额。行政院院会已于10日通过修正案并将函请立法院审议,待立院三读通过后即可实施。
资诚(PwC)会计师事务所家族企业暨财富传承服务会计师洪连盛指出,家族控股公司、投资公司股东将受影响,因为愈来愈多企业为家族传承而成立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出资购买家族原始股东持股,将个人股权控股化,再搭配闭锁性控股公司架构,避免外人介入家族经营权。
此外,也有企业因并购或IPO规划而出售公司老股给财务性及策略性投资人,也有个人透过成立投资公司并持有不动产,个人再以处分股权方式移转不动产。
洪连盛指出,待法案三读通过后,个人持股控股化的税负成本将会大增,他建议企业应加速盘点未上市柜股权状况,评估潜在税负影响,并善用基本所得税额每年670万元免税额度做必要股权架构调整。
而勤业众信(Deloitte)会计师事务所指出,为促进新创产业发展,本次行政院通过「所得基本税额条例」修正草案较财政部预告条文,增订给予个人出售设立未满5年内之特定国内高风险新创事业公司股票,出售损益不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课税。
勤业众信提醒投资人,营利事业出售未上市柜高风险新创事业股票之利得仍要计入基本所得额课税。而个人若想要投资符合规定之高风险新创事业,应评估直接投资或透过营利事业间接投资的税负影响,以规划合适的投资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