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通过 未上市柜证交所得课税、明年有望上路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21日审议通过《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第12条及第18条修正草案》,而且不用经过党团协商,等于该法案正式进入二读程序,预计2020年底前可三读通过并施行。
若所得基本税额修正条例经三读通过,自2021年起,个人未上市柜股票交易所得恢复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课税,也就是个人境内外所得减除670万元免税额后适用20%税率,2022年5月报税时适用。
同时,为培植新创事业,所得基本税额条例将排除设立未满五年之主管机关核定高风险新创事业公司股票。
财长苏建荣指出,预估所得税额基本条例修正后,每年可增加约12亿元税收,但税收只是其中一项考量,另一项重点在兼顾租税公平与居住正义。
苏建荣表示,近年来表面上有部分境内法人、尤其是未上市柜公司短期买卖不动产、形成房市交易热潮,但实际上是炒房大户透过未上市柜公司购买不动产,再以股权方式脱手、以适用证券交易所得税停征优惠,同时还可规避房地合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