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振利犯罪7年获利18亿 检请法院「全数没收」
彰化地检署侦办大统长基假油案,负责人高振利及调配室课长温瑞彬、员工周昆明2名干部,从2007年1月开始产制的特级橄榄油等总共48种油品,分别涉嫌混充、掺入未经许可的添加物,检方25日以诈欺等罪起诉高振利,并向法院声请全数没收高达18亿5000多万元的不法获利。
检方表示,高振利等3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第49条第1项,以及刑法第339条第1项诈欺罪,应从一重量刑,分论并罚8项的诈欺罪;目前地检署已查扣31笔房地产及高振利和公司名下16个帐户,同时扣押厂内的1000多公吨棉籽油,厘清问题产品流向。此外,彰县卫生局并针对大统公司涉及违法添加铜叶绿素、标示不实等违法事实,开罚2860万元。
针对劣油混充的行为,检察官指出,大统公司生产的橄榄油、辣椒油、花生调和油等伪搀不明物质及违法添加铜叶绿素,犯罪时间长达7年,销售总数庞大,高振利贪图个人私利,漠视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犯罪情节重大,向法院声请从重量刑。
另外,检方同情温瑞彬、周昆明2人是受到高振利的指使才配合混劣油,碍于生计,迫于无奈才犯罪,动机仍可宽恕,且侦查过中皆配合,向法院建议从轻量刑。彰化地检署16日开始调查大统油品一案,只花10天时间快速结案,在25日已宣布侦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