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昊案主嫌刘金龙免死 检上诉批高院违法

王昊惨遭灌毒虐死,主嫌刘金龙二审竟改判30年。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2岁男童王昊惨遭灌毒虐死案,主嫌刘金龙一审判死刑、二审改判30年徒刑;高检署26日上诉最高法院,对法官迳自认定刘等4嫌没有杀人犯意,「有适用法则不当之虞。」

高等法院改判的理由是,刘金龙没有杀人犯意、良心未泯,并当庭鞠躬向王昊姑姑道歉;除刘获改判减刑外,共犯周建辉由无期改判20年徒刑、郑盛峰维持14年、许冠雄13年改为9年。对于二审判决结果,各界批评声浪不断。王昊姑姑王薇君(下图左)2月1日并到司法院门口静坐抗议,盼为全台湾孩子请命。

检方上诉书重点包括,刘金龙等4人对王昊灌食、注射毒品、殴打凌虐等密集残暴手段高院却切割犯行、各别认定,予以量刑,未对4人残暴犯行作整体考量,迳自认定4人无杀人犯意,有适用法则不当之虞。

第二,高院一再减轻刘金龙等人刑度理由,违背最高法院的刑事庭会议决议,检方认为,刘金龙等人庭上家属道歉举动,尚未达到良心未泯程度,不可依刑法59条规定减轻其刑。

第三,王昊送医时身上已出现尸斑,但高院针对王昊送医前是否已死亡、王昊遭刘嫌等人将米酒及毒品混合灌食等多个重要事项均未调查,显有未依法调查证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