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批法院变相鼓励犯罪 郭彦君北捷砍人案检提上诉

▲疑似模仿郑捷北捷中山站人案主嫌郭彦君一审被判3年徒刑。(图/东森新闻)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发生在去年7月,台北捷运中山站随机砍人案,凶嫌郭彦君一审被士林地方法院伤害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检方不服12日提起上诉,更指出,郭彦君明知如何攻击他人导致死亡,不满法院轻判根本是「变相鼓励犯罪」。

检察官上诉书中表示,4名伤者中有2人伤势集中颈部周围,显见郭彦君刻意朝致命部位攻击,并非法院认为,伤者伤势不重,显见郭彦君只有伤害,没有致人于死之故意。

另外,法院认为检方侦讯郭彦君时,问题尖锐、刺激,让郭彦君在压力下说出「要不是有人阻止我,我会全部人都杀光。」这样的言论。但检察官强调,侦讯过程都有先确认郭彦君的精神状况,也告知其权利,也不断询问为何不用平常的方式发泄情绪,法院影射检方不当取供,反而有替郭彦君脱罪嫌疑。

至于刑度部分,4名伤者,士林地方法院将郭彦君分别以伤害罪处以3年半以下有期徒刑,应执行期3年,恐怕有变相鼓励犯罪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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