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在鄭捷案10周年犯案 中捷隨機砍人 凶嫌3罪判10年
洪男在台中捷运上随机砍人涉嫌杀人未遂,台中地院12月26日宣判。记者曾健祐/摄影
起诉指出,洪男(20岁)护专肄业自称对家庭、求学不满,想藉杀人「让全国民众看到自己」,刻意选在北捷郑捷随机杀人十周年当天,今年5月21日持刀在台中捷运随机砍人。
台中地院审理时,洪男坦言对不起被害人、父母,愿意承受后果,更自曝在看守所内吞电池,且在校被遭霸凌,想犯一起让被大家看到的案件,要外界知道他受到不公平对待。
一审认为,洪男持20公分刀子攻击被害人胸腔、头面部,犯罪动机还是要达到「自我毁灭效果」,其行凶具计划性,有杀人直接故意。
洪男虽以精神疾患,请求减刑,但精神鉴定认定,洪犯行时无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辨识违法行为能力也未达显著降低或欠缺,且洪在大众运输,朝人随机砍杀,恶性重大,不符减刑规定。
一审审酌,洪男手段凶残,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考量洪已和许男调解成立、多次表达懊悔,依恐吓公众罪、杀人未遂罪,各判洪男1年6月、7年10月及6年8月,应执行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