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苏炳坤案 高院痛批检方草率起诉、法院未落实无罪推定

苏炳坤获判无罪,在庭上律师握手。(图/记者张荣恩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涉嫌32年前新竹金瑞珍银楼抢案,最后遭判刑15年定谳的苏炳坤,高等法院8日终于将他判处无罪。高院合议庭法官宣判时,痛批本案因警方急于破案、刑求取供,之后检方未善尽侦查主体之责、草率起诉,另外审理的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则未落实无罪推定原则,导致本次冤狱

高院再审合议庭法官由审判周盈文、受命法官林孟皇陪席法官林海祥组成。由于本案侦查程序漏洞百出,虽然经过4次声请再审、4次非常上诉,但都未能将原本有罪确定判决推翻。一直到苏炳坤去年提出的第5次再审,提出检方新的履勘现场笔录,检方认为共犯郭中雄供述不实在,以及被害人陈荣辉胡乱指认盗赃并领回,陈遭诈欺罪判决定谳等新证据,高院裁准再审程序,并做出无罪判决

审判长周盈文宣判后,随即宣读3点无罪理由。他指出,第一、本案因警方急于破案,便宜行事,不当取供,导致郭中雄做出不实供述。第二、检察官未善尽侦查主体责任,将警方移送资料照单全收,并草率起诉。第三、高院前审与最高法院,均未落实无罪推定原则,对本案相关证据的任意性真实性均未详加审酌,才会造成本件冤案

周盈文接着说,因这些疏失造成苏炳坤冤案32年,所以合议庭对他所受的苦难,表达同情不舍。另外周盈文也澄清,这些年来检警机关、法院审判系统,都有明显与长足的进步,苏炳坤的委屈与苦难,将换来进一步的司法改革

苏炳坤获判无罪后,针对他先前所受的冤狱羁押、刑期,将会提出冤狱赔偿。当时羁押达85天,服刑2年2月余,以每日3000元到5000元计算,他最高可获得逾437万元的赔偿。另外苏炳坤受冤前为家具厂老板,因本案导致家庭事业破碎,他也打算提出国家赔偿诉讼金额尚未确定。

▼苏炳坤案无罪,高院审判长周盈文当庭痛批检方草率起诉。(图/记者吴铭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