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载到烂醉女乘客 运将竟自行改开去公园强吻摸胸

▲女喝醉后想搭计程车回家,却被带去公园强吻摸胸。(图/达志影像意图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王姓计程车司机前年在东区夜店门口载一名喝到烂醉的女子,竟色欲攻心将其带往松山区滨江街河滨公园猥亵,刑事部分已被判有期徒刑10月,目前正在服刑,而民事部分日前也被判要赔25万,全案仍可上诉。

王男猥亵过程中担心形迹败露,还特地对方手机调成静音,并用报纸遮住车窗玻璃后,强压在女方身上抚摸、强吻,虽然被害人没多久就惊醒,但已摸胸得逞,事后挨告妨害性自主罪。

法官认为,王男是年约48岁之成年人,又是计程车驾驶,本应负有将乘客安全载抵目的地责任,却趁乘客酒醉不省人事时萌生乘机性交之意图,并猥亵得逞,当下已造成被害人心理产生极大之恐惧,犯后又只坦承一时受到诱惑才抚摸大腿,其余部分皆矢口否认,显见并无悔悟之心,也无法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刑事部分判处有期徒刑10月,民事部分则判赔25万元,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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