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公车上对女乘客袭胸! 陈为廷自爆错误过去

陈为廷「自爆」袭胸,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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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为廷接受媒体专访时自爆不堪过去。(图/本报资料照,记者赖映秀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太阳学运领袖陈为廷22日接受媒体专访时提到,自己不是道德完人,曾在大众运输上对女乘客「袭胸」而进警局、在夜店与他人有不当肢体碰触,被学校性平会要求心理咨商感情上也曾让一些女孩受伤。

陈为廷接受《自由时报》专访时表示,「有一件事情,我放在心里很久」,大三那年暑假,曾因为在大众运输工具上触碰女乘客胸部而进警局,最后在女方同意下获得检方缓起诉;大四时也因在夜店舞池有不当肢体接触,接受学校性平会决议开始心理咨商。

他强调,这些事一直是很大的心理压力,不想隐藏曾犯过的错误,「现在是说出来的时候」,不仅向2当事人表达歉意,也供大众检视、交给社会评断。

根据缓起诉处分书,陈为廷于民国100年7月5日在清华大学前搭乘新竹客运前往台北途中邻座女子睡着时伸出左手抚摸女子左胸,女子惊觉遭袭胸呼救并通知母亲报警公车司机也直接把车开到警局将陈交由警方处理。

事发后,陈为廷坦承不讳,检方经被害人同意后,依《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予以缓起诉处分,还必须写悔过书、向国库支付新台币1万元、接受6小时法治教育

对此,陈为廷新闻连络陈冠宇表示,听见陈自爆「曾经犯错」感到非常惊讶,先前并不知情,不过政治人物这些问题本来就会被检视,「既然他在此时选择面对,就交由社会去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