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公车上对女乘客袭胸! 陈为廷自爆错误过去
陈为廷「自爆」袭胸,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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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为廷接受媒体专访时自爆不堪过去。(图/本报资料照,记者赖映秀摄)
太阳花学运领袖陈为廷22日接受媒体专访时提到,自己不是道德完人,曾在大众运输上对女乘客「袭胸」而进警局、在夜店与他人有不当肢体碰触,被学校性平会要求心理咨商,感情上也曾让一些女孩受伤。
陈为廷接受《自由时报》专访时表示,「有一件事情,我放在心里很久」,大三那年暑假,曾因为在大众运输工具上触碰女乘客胸部而进警局,最后在女方同意下获得检方缓起诉;大四时也因在夜店舞池有不当肢体接触,接受学校性平会决议开始心理咨商。
他强调,这些事一直是很大的心理压力,不想隐藏曾犯过的错误,「现在是说出来的时候」,不仅向2当事人表达歉意,也供大众检视、交给社会评断。
根据缓起诉处分书,陈为廷于民国100年7月5日在清华大学前搭乘新竹客运前往台北,途中趁邻座女子睡着时伸出左手抚摸女子左胸,女子惊觉遭袭胸呼救并通知母亲报警,公车司机也直接把车开到警局将陈交由警方处理。
事发后,陈为廷坦承不讳,检方经被害人同意后,依《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予以缓起诉处分,还必须写悔过书、向国库支付新台币1万元、接受6小时法治教育。
对此,陈为廷新闻连络人陈冠宇表示,听见陈自爆「曾经犯错」感到非常惊讶,先前并不知情,不过政治人物这些问题本来就会被检视,「既然他在此时选择面对,就交由社会去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