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承在公车上对女子袭胸 陈为廷认错:交给社会评断

陈为廷「自爆」袭胸,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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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为廷。(图/东森新闻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岛国前进发起人、太阳学运领袖之一的陈为廷,参加苗栗立委补选,成为政治人物,他接受平面媒体专访,自爆「有一件事情,我放在心里很久」,那就是3年前他在公车上对女子袭胸,获检方缓起诉处分

陈为廷坦承在大学三年级时,在大众运输工具上,「触碰了隔壁乘客胸部,而进了警局,最后在女方同意下,检察官决定缓起诉」,另外,在大学四年级时,「也曾在夜店舞池里面,有不当的肢体触碰」,此事之后,他接受学校性平决议开始心理咨商

也许看多了政治前辈例子,陈为廷认为自爆总比被其他人爆料好。除了认了袭胸和「不当肢体触碰」,也坦承在感情上让「一些女孩受伤」,而「现在是说出来的时候」、「剩下的,就交给社会评断」。

回到民国100年(2011)7月5日,缓起诉处分书指出,陈为廷在清华大学前搭乘新竹客运前往台北,在车上邻座女子睡着时,「伸出左手抚摸女子左胸,女子惊觉遭袭胸呼救,公车司机直接把车开到警局」,将陈为廷交给警方处理。

陈为廷对此事坦承不讳,检方也念在他没有前科,经被害人同意下,依《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予以缓起诉1年处分,此外,还要写悔过书、向国库支付新1万元,并且接受6小时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