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炳坤再审案 法庭直播做半套

被指抢银楼并遭判刑15年的苏炳坤声请再审案,合议庭原拟采法庭直播,最后决定开庭前,准许媒体记者进入法庭拍摄画面,只在宣判时「直播」,成为「类」法庭直播的司法首例。(本报资料照片

除了宪法法庭,2017年司改国是会议后,苏炳坤案再审案时,台湾高等法院承审合议庭裁定准予直播,但因没有相关视讯设备,合议庭最后改让媒体记者进入法庭内全程拍摄开庭过程,经司法院劝阻,后来只在宣判时开放「直播」,进行象征意义的法庭直播。

苏炳坤是司法史上总统赦免后获再审被判无罪确定的第一人,71岁的苏男检方起诉指控,在1986年3月23日参与新竹金瑞珍银楼抢案,并砍杀老板陈荣辉,主嫌郭中雄落网后在警察刑求下指苏炳坤也参与犯案,隔年郭男遭判刑16年、苏判15年定谳。

2017年高院法官林孟皇承审苏的再审案,认为本案是司法上罕见的案例,经询问过苏炳坤、他的律师检察官后,决定采行法庭直播方式审理,不过,因司法院尚未制定出普通法院直播规则,且高院也没有直播设备,引起不少争议冲突

林孟皇认为,他与本件再审的审判周盈文陪席法官林海洋共同决定法庭直播,这是涉及审判核心及独立的部分,司法行政单位应该尊重且须配合,但司法院有不同意见,认为直播是司法行政事项必须有法规命令授权,让全国法院可以有所遵循。

当时司法院表示,司改国是会议分组会议虽然决议类似的社会瞩目案件,应采行法庭直播,但由司法院研拟相关办法,司法院请各界代表开会研商中,尚未有定案,不宜由特定的合议庭自行做法庭直播。

但林孟皇认为,虽然没有直播设备但可以由媒体到法庭内全部拍摄,不过因为媒体众多再加上无法指定单一媒体入法庭,合议庭最后在考量诉讼进行及法庭秩序下,仅开放宣判时媒体入内全程录影拍摄,成为「类」法庭直播的司法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