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芹/邱太三的政治正确高了、法律界限却糊了!

▲能骂人应回监?邱太三:扁还有心理问题(图/记者季相儒摄)

文/黄光芹

1989年3月,发生了一件震撼司法圈的大事。当「吴苏索贿案」要角--司法院第四厅厅长吴天惠被判无罪之后,法院四位推事和新竹地检署一位检察官,在第一时间集体请辞。那一位宁可摘掉司法桂冠的检察官,就是当今的法务部长邱太三。

邱太三当时还在台大法律研究所念书,担任检察官不过才两年多。面对吴天惠的判决,他对友人说:原本,他对司法改革抱持乐观态度,但是,司法圈有一股无形的内化力量,待得越久,就会对原本抱持的司法正义理念原则与追求,变得模糊。

他对吴天惠的判决感到遗憾,因此以请辞的方式,对引爆「吴苏案」的检察官高新武表达声援之意。

这段陈年往事,随着邱太三的任官,而被重新挖了出来。28年过去了,邱太三早已远离遭政治迫害的司法染缸,却始终浸淫在政治的染缸。

身为一位标榜司法改革的新任法务部长,上任不过半年,面对独派团体扁案的施压,竟以病人、而非犯人的执法角度,全面护航阿扁。是甚么样的政治内化力,让他折了腰,而模糊了他对司法正义理念的原则与追求?

若以此逻辑推想,则吴天惠当年就不该绳之以法;若未来马英九也身陷囹圄,是否也该受到有如陈前总统一般的礼遇?那么,邱太三还要进行甚么司法改革?又要如何推动他的狱政改革?

现在的邱部长,不如过去的邱检察官;若再抬出前法务部长陈定南与之相比,则他恐怕就要更为汗颜了。

▲陈定南又有「陈青天」之称。(图/翻摄自陈定南纪念部落格)

1993年民进党曾爆发高雄县议员贿选疑案,在国民党始终查无实据之下,查案进度遭到延搁。陈定南当时在任立委,他直接到民进党的中常会上,主动请缨调查。等调查结果一出炉,他更两度前往中常会,强硬要求中常会依他的建议,议处一干人等。随即,余家班等十名党员就遭到开除的命运;而他也因此声望大增,获得民进党提名,出马角逐隔年的省长大选。

前新偕中董事长梁柏薰在逃亡期间,曾在香港隔海爆料指控总统府秘书长陈哲男「拿钱不办事」;当时,梁柏薰透露,陈哲男曾经对他打包票,民进党内除了陈定南以外,其他人都可以包在他的身上!

2000年1月15日,立法院三读通过「保外就医回笼条款」,是谓「伍泽元条款」。等民进党一上台、发布陈定南接法务部长,不到三个月,他就批准了郑太吉的死刑执行令;隔月,他并邀集检察总长卢仁发召开检警首长会议,商讨如何全面缉捕伍泽元归案;而民间司改会也召开记者会大声疾呼:「伍泽元是否回笼,法院不宜装聋作哑!」

当今年六月,陈水扁出席凯达格兰基金会募款餐会,他就已经踩在法律红线上,「保外就医回笼条款」明定,受刑人在保外就医期间,不得参加医疗以外活动,违者取消资格若司改会这些人如今安在哉,他们应该呼吁:「陈水扁是否回笼,邱太三不宜装聋作哑!」

其实,早在蔡英文宣布兼任总统府司法改革委员会召集人的那一刻,以及蔡总统对郭瑶琪案表达司法判决不公时,邱太三就不该装聋作哑,他应该勇于向蔡总统说不,就像他过去因「吴苏案」卸除司法桂冠一样,宁愿维持司法的高度,而不向政治俯首称臣,则他就不再是现在的邱太三,而会有一大群人声援他,就像他过去声援司法受难者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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