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陈水扁贪污除罪 陈以信怒问小英:眼里到底还有没有法律?

蓝委陈以信。(图为资料照,陈以信脸书撷图)

立法院财委会29日排审《会计法修正草案,涉及国务机要费除罪化,民进党立委、轮值召委郭国文直接喊「送出委员会」,造成蓝绿立委肢体冲突,昨要确认议事录,蓝委、轮值召委曾铭宗认为不符合程序正义,暂时不确定。对此,蓝委陈以信痛批,民进党为帮前总统陈水扁的贪污除罪,硬把机关费用说成人员费用,他要问总统蔡英文与民进党,「你们眼里到底还有没有法律呢?」

陈以信昨(30日)在脸书发文表示,民进党为帮陈水扁贪污除罪,一再坚称「国务机要费」与「特别费」性质相同,但事实上两者完全不同。依据「中央政府各机关用途科目分类及执行准表」,机要费与特别费定义根本不一样。机要费的定义是:「凡各机关因应执行业务需要,并核定有案之机要费属之。」而特别费的定义是:「凡各机关、学校首长、副首长等人员因公务所需,并经核定有案之特别费属之。」

陈以信解析,乍听起来好像很像,但仔细分析就完全不一样,因为机要费是给「各机关」的费用,而特别费是给「各人员」的费用。机关的费用和人员的费用,两者怎么可能相同呢?更何况因为国务机要费是机关费用,预算每年最低也有三千多万,最高可多达五、六千万。但首长特别费是人员费用,预算最低每年只有五千块,最高也才卅几万!两者相差上百倍到上千倍!

陈以信痛批,没想到今天民进党为帮陈水扁的贪污除罪,不只睁眼说瞎话,硬把机关费用说成人员费用,还敢把数千万政府预算的财务责任完全免除?他请问蔡英文与民进党,「你们眼里到底还有没有法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