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陈水扁立委「梦碎」!中选会:犯贪污罪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一边一国行动党拟提名人在保外就医中的前总统陈水扁担任不分区立委候选人,引发热议。中选会13日公告审议结果,陈水扁因曾犯贪污罪,不得登记为候选人,确定不能被列为一边一国行动党不分区候选人。
▲陈水扁。(图/记者周宸亘摄)
根据中选会规定,政党区域立委需要提满10位才能进行不分区名单登记。一边一国行动党上月22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宣布区域立委已经确定提满10个名额,至于不分区名单,外界关注焦点陈水扁列在第6位。
中选会13日审议通过第10届立法委员选举政党及候选人资格。其中,一边一国行动党不符合规定者正是陈水扁,「陈员核有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第2款情事,不得登记为候选人。」根据选举罢免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曾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除了陈水扁外,区域立法委员选举部分共有两人不符合规定,分别是台中市第四选区的王全中,「王员原为南投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于108年10月1日起离职,依法官法第89条第1项准用第15条第2项、第3项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7条第1项第5款规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第二位是屏东县第1选举区翁启峰,「翁员核有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第4款规定情事,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根据中选会公告,区域立法委员选举部分:受理登记计412人,符合规定者410人,不符合规定者2人。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选举部分:计有19个政党,提出217位候选人名单,其中全国不分区216人,侨居国外国民1人,符合规定者216人,不符合规定者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