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名媛”生日派对狂喷香槟150瓶,一晚挥霍10余万!结果……
(原标题:95后“名媛”生日派对狂喷香槟150瓶,一晚挥霍10余万!结果……)
“我和三个朋友点了瓶路易十三还有150瓶爱恋香槟,玩到凌晨5点大概消费了10多万元”
面对检察官询问,95后石某讲述了今年5月20日晚在上海静安区某家KTV里举办生日派对狂欢的经过,不仅如此,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石某以诈骗罪向静安区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5月21日,静安区某KTV负责人陶某向警方报案,称一女子石某以办生日派对的名义在店内消费了——
1瓶单价
49800元
的路易十三洋酒
150瓶单价398元
的香槟
算上其他消费
共计
121775元
在派对上享用完高档洋酒和生日蛋糕后,石某带着三名女子将上百瓶香槟全部喷洒在KTV包厢内。根据陶某介绍,石某是KTV的常客,在派对前还打电话提前预订了酒水和包厢布置,但是在事后却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警方在办案中发现,石某实际的生日在8月,5月20日当天,她只是以生日为借口举办“520”狂欢派对。虽然石某提前对于酒水进行了预订,但是当天她并没有带相应的钱款前来。由于她本身并没有稳定的工作,父母也均为上海普通务工人员,整个家庭事实上也并没有能力供给她当晚的奢侈消费。
检察官认为,正是犯罪嫌疑人石某在事前对于生日派对酒水套餐的预订,才使得商家误认为她有相应消费能力,并自愿提供了店内价值十余万元的商品和服务。但是在5月20日当晚,商家在交付店内财物后,犯罪嫌疑人石某并不能支付,这事实上
石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
检察官最终认定,被告人石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退赔了涉案KTV当晚
4万多元
,但是石某终究还是要为自己“520”那天荒诞的行为付出代价。
石某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