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明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巨额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住宿安排,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大肆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系统政治生态;追求物质享受,既要当官,更要发财,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在案件办理企业经营以及工程承揽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马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