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炳坤再审抗告案「有法律疑义」 最高院要找专家鉴定

苏炳坤遭控抢银楼判15年定谳,多次提再审遭驳回。(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新竹家具商人苏炳坤31年前被控抢银楼遭判刑15年定谳,虽获总统特赦免除罪行,但苏认为特赦无法还其清白,曾四度声请再审,检察总长也提四次非常上诉都遭驳回。苏炳坤上月声请再审获高院裁准,但高检署提抗告最高法院首例开庭审理抗告案,并表示由于本案存有许多法律疑义,为求慎重,请到庭检辩双方各推荐5名对赦免法、再审制度研究专家学者,供合议庭参考。

最高法院表示,本件本院受理经判刑确定、总统特赦,使其罪刑宣告无效后,声请再审之案件,但存有「究竟罪刑已宣告无效之案件,能否声请再审?」、「准予再审后,得为如何之判决?」、「若法院仍为有罪之认定,得否或如何执行」等法律疑义尚待厘清

新闻稿指出,为求周全、慎重,请到庭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官林永义、再审声请人苏炳坤、辩护律师分别陈述意见,并请双方各推荐5名对赦免法、再审制度有研究的专家学者,供最高法院选定参考,将另择期开庭听取意见。

1986年3月23日新竹金瑞珍银楼遭窃贼郭中雄闯入,不但抢走金饰还持菜刀砍伤老板颈部,事后郭男落网紧咬苏炳坤参与此案,苏炳坤坚持遭诬陷,却仍被判刑15年定谳。对此,检察总长曾提出4次再审及非常上诉,但全遭到驳回,2000年时任总统陈水扁特赦苏男,但苏认为司法仍未还他清白,多次声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