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一审下午4时判决 18名被告定罪受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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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地方法院审理陆军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今天(7日)下午4时宣判,18名被告的一审判决结果备受瞩目。洪家人在法院辩论终结后,向法院请求从重量刑;被告律师则认为,涉案被告均无主观犯意要致洪于死,而是其个人身体问题。
前陆军542旅下士洪仲丘原定去(102)年7月6日退伍,因为被发现携带有照相功能手机进入营区,违反军中资安规定,在6月28日被送往禁闭室。洪员在7月3日体能操练后身体不适倒地,经急救无效身亡,距离退伍只有3天,家属悲伤难过,抨击军中不当体罚,军方展开调查。
军检着手调查处理后,起诉前542旅旅长沈威志、前副旅长何江忠、前连长徐信正、前士官长陈以人、前上士范佐宪等18人。后因军审法修法通过,洪案移审桃园地方法院审理。
桃园地院传唤被告与证人出庭多达数十次,被告等人辩称绝无要致洪仲丘于死地;合议庭同时厘清军方为何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士官评议会、人事评议会等,将洪仲丘送往禁闭室,过程中牵扯出士官是否能送禁闭室的争议。
►洪仲丘案开庭,何江忠严肃不发一语。
法院辩论终结后,洪仲丘家人认为涉案人员毫无悔意,意图掩盖犯罪行为,向法院请求从重量刑。被告律师则以洪仲丘等多名禁闭生同时进行禁闭操练,却仅有洪发生不幸事件,涉案被告均无主观犯意要致洪于死,而是洪个人身体问题。
全案受到全国瞩目程度,不仅跃升为知名入口网站去年评选的「最受瞩目的新闻」外,也在去年8月发生超过十多万民众聚集凯达格兰大道表达诉求。洪案下午一审判决,18名被告去年被军检起诉的罪名,包括违反陆海空军刑法共同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处罚、共同职权妨害自由等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