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是洪仲丘案件的军法审判庭长?
vincechin
随着仲丘告别式的结束,案件的真相仍是言人人殊。军事法庭的起诉内容及交保作为 不被1985行动联盟所接受,马总统更是顺应民意,宣称不排除重启调查,既然案情于此刻陷入胶着,不妨让我们换个立场思考,如果我是洪案的军事审判长,我该如何审讯此案?
首先,我会追查直接造成仲丘死亡的禁闭室管理士陈毅勋与戒护士及李念祖在禁闭室的操练课程中,是否有加诸于仲丘超过其他禁闭生的训练?也就是说,别人只要做100下的伏地挺身,而要求仲丘做101下?如果有,就构成了蓄意的凌虐,也就落实了大家普遍认为的范佐宪到禁闭室要求特别照顾洪仲丘的犯意联络,于是就可以向上追查至连长陈以人、副旅长何江忠都是这个共犯结构。因为是他们想办法无论如何都要把仲丘关禁闭的,这样的追查并不难,因为同时还有四、五名禁闭生接受操练,可以将他们隔离询问,让他们作证指出陈毅勋及杨念祖是否有对仲丘施以更重的训练内容,而造成凌虐的事实?
但是,问题是,如果没有呢?如果在我身为审判长告知其他四名禁闭生不得袒护戒护士,隐瞒事实,否则构成伪证罪的情况下而得到的答案是「没有」,戒护士并没有加诸于仲丘超过其他禁闭生的训练要求呢?我想,身为军事审判长的我,只怕要懊恼于没能够将那位被媒体形容为佐宪天皇的士官与仲丘的凌虐死因做连结,而至少判他个无期或最好是死刑以平众怒,于是只好接受极有效率为民喉舌的立法院马上三读通过要修正军检法,让我失业回家吃自己,但至少可堪欣慰的是--我保持了法律的尊严,即使是承平时代,也可以让社会大众看得起的军法。
●作者 vincechin,新北市,中小企业主,大学毕业。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