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变革!军审法修正一次到位 洪仲丘案立移司法

军审法修正三读通过,洪慈庸感谢25万白衫军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军事审判法》部分文案6日三读通过,承平时现役军人犯罪由一般司法机关追诉、审理,但分两阶段执行,而施行近一甲子的军审法经多次修正,面临最大挑战。 对此,司法院则表示,军事法院一、二审案件共有409件,移给司法后,案件将视被告在押地决定移往哪个法院。各法院也会成立军事专业法庭接审案件。

542旅下士洪仲丘案,让军审法修法工作火速完成,朝野立法院党团上午完成协商,将现役军人非战时犯罪改为一般司法机关追诉、审理,洪仲丘案将适用。三读修正通过条文明定,现役军人犯凌虐部属、不当管教、阻挠投诉、妨害性自主及杀人罪等,依刑事诉 讼法追诉、处罚,且修法施行后立即适用。

至于凌虐、不当管教以外的陆海空军刑法或其特别法的罪,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依刑诉法处理,则自修法公布后5个月后施行。政院表示,修法后,行政部门会在5个月内做好相关配套,5个月后其他相关案件都可移交普通司法系统

军审法自民国45年施行,经多次修正。88年10月,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军审法及军审法施行法,军法机关不再隶属部队改设三级军事法院,独立于军令体系外,取消军事长官参审权,落实司法独立精神,也取消军中原有书面审查覆判制度,改为上诉,保障人权

92年6月又修正,赋予军事检察官上诉第三审权利当事人如不服最高军事法院宣告有期徒刑以上,或高等军事法院宣告死刑、无期徒刑之上诉判决者,得以判决违背法令为由,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当事人不服高等军事法院宣告有期徒刑之上诉判决者,亦得以判决违背法令为由,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熟悉军法人士表示,这次修法绝对是「非常大的变革」,变动规模超乎以往。军事法院及检察署是否裁撤?人员如何安置?现有侦查、审判案件如何全面移交?战时军事审判机制该如何运作?都是未来亟待解决的课题。(新闻来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