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10军士官 桃院移检侦办

洪仲丘。(图/翻拍生活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陆军542旅下士洪仲丘案3月7日一审宣判,18名被告都获得轻判,前542旅连长徐信正遭判8个月刑期最重。桃园地方法院今天(21日)将10名军官士官职权妨害自由等罪嫌移往桃园地检署侦办。

洪仲丘原本将在去年(2013)7月6日退伍,就在退伍前不久,被发现带有照相功能的手机营区,违反军中资规定,6月28日被送进禁闭室,7月3日在操练时倒地,送医不治,距离退伍仅3天,由于生前疑遭欺凌、虐待、不当体罚,引发舆论关注,促成「公民1985行动联盟」的2次抗议活动,要求军队社会化,结果军审法在3天内修法,在承平时期将军人审判全面移至民间司法单位。

3月7日洪案一审宣判,18名军方被告中,前542旅有6人,少将旅长沈威志与副旅长何江忠旅部连连长徐信正、副连长刘延俊士官长陈以人上士范佐宪,原本被检方控涉犯「共同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处罚、共同职权妨害自由」,一审法官依照共同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以及施行拘禁,剥夺人之行动自由罪,判处徐信正8个月有期徒刑最重,其余5人判刑6月。

前269旅的12人中,宪兵郭毓龙虽转为污点证人,但因涉及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私行拘禁,处拘役30日,又共同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私行拘禁,处3个月有期徒刑;269旅禁闭室中士护士陈毅勋,被依照上官藉势凌虐军人,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

禁闭室中士副室长罗济元、戒护士陈嘉祥李侑政、黄冠钧,被依照从事业务,过失致人于死罪,处有期徒刑5月,下士戒护士李念祖判刑6月,5人均得易科罚金;禁闭室上士室长萧志明、中士副室长宋浩群、中士戒护士黄圣筌张丰政、下士戒护士侯孟南等5人则是获判无罪。

今天被桃园地方法院移请检方侦办的10名军士官,则是:542旅参谋主任张治伟监察官苏建玮、资讯官赵志强、辅导吴翼竹、上士张佳雯、上士简芸芝等6人;前269旅旅长杨方汉人事科科长戴子伟、参谋主任黄文启政战主任陈毅铭等4人。

桃院认为,542旅多名军士官涉嫌共同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惩罚、假借职务上权力私行拘禁等罪嫌,移送检方侦办;269旅人员则是无视公文附件中的人评会纪录不符规定,仍对士官进行拘禁,一并移送侦办。全案移往桃园地检署调查后将分案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