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回铁路「搞轨案」缠讼多年 李泰安判13年确定

▲李泰安判13年确定。(图/资料照,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轰动社会的「南回铁路轨案」缠讼多年,最高法院24日维持高雄分院三审认定,依共同杀人罪嫌判处李泰安13年徒刑定谳,褫夺公权6年。

南回线铁路内狮车站附近,从2004年至2006年一连串的铁路遭破坏事件,导致列车上一位越配陈氏红琛在出轨事故中不寻常死亡,结果发现陈氏为台铁知本车站售票员双全的第三任妻子;当检警开始调查时,李双全在自宅附近上吊自杀,使得检方怀疑李双全的胞兄李泰安可能涉案。

屏东地院审判李泰安无期徒刑,二审改判18年,但最高法院3度发回,更一判李13年徒刑,更二审又改判无期徒刑;更三审认为李图谋7100万元保险金共谋杀人,不过本案已审理超过8年,按《妥速审判法》规定得以减刑。

▼「搞轨案」缠讼多年。(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