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轨案李泰安判13年将提再审 律师:有陈氏死因等2新事证

吴汉成将提再审。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喧腾一时的「南回铁路轨案」缠讼10年,最高法院3月维持更三审判决,依共同杀人罪嫌判处李泰安13年定谳,不过李的委任律师吴汉成表示,相信李是清白,并且已经找到2项事证,包含越南籍外配陈氏红琛先遭李双全过量意妥明(ETUMINE)和酒精,才导致交互中毒等,因此将再提出再审。

李泰安涉嫌和弟弟李双全在2006年3月17日,在一辆由台东开往高雄的南回莒光列车搞轨,造成李双全妻子陈氏红琛死亡,检警事后发现,李双全在事发投保6、7千万的意外险,疑似是为了诈领保险金,李双全当时出面澄清,不过却在同年3月23日再自家上吊自杀,而他则在3月判决13年有期徒刑定谳。

不过判决结果让吴汉成难以接受,据《壹周刊》报导,他最近又找出两项新事证,其中一项是从陈氏红琛的二次鉴定报告中发现,她在上车之前,就曾被李双全喂食过量意妥明和酒精,是交换作用中毒死亡,并引用国外文献,另一项事证时机还没成熟,还不能公布,但整理之后,会再向高雄高分院声请再审。

▼李泰安得知刑期后曾说,「这样公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