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孟皇驳斥恐龙判决 最贪女课员佣金与公职无对价关系

高院法官林孟皇发文澄清,在王女收取4千万的同时,与她担任公所课员间并不存在「对价关系」,只能判决无罪。

记者董介白台北报导

位于新北市汐止区由「祭祀公业保仪大夫管理精华地段土地,随着土地价格高涨,各方觊觎,却因土地产权复杂,加上「祭祀公业保仪大夫」本身没有能力处理,牵扯出官商勾结的收贿弊情

除汐止市长黄建清收贿遭重判外,因举发本案被喻为肃贪女英雄」的承办课员王玉升,自己也卷入收贿4千万元的丑闻,沦为「最贪女课员」。不过,高等法院逆转改判王女无罪,却让焦点移转到改判的法官身上,遭讥为恐龙判决。承审法官林孟皇为此发出千字文自清,澄清关键在于本案的王女行为时并不具备祭祀公业的业务职掌,王女兼差土地仲介「乔」土地买卖,赚取巨额佣金,行为确实可议,然而在王女收取4千万的同时,与她担任公所课员之间,并不存在「对价关系」,只能判决王玉升无罪。

曾担任去年总统府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委员的高院法官林孟皇,为了捍卫自己的判决,澄清判决非恐龙,罗列七大事项,以问答方式说明,王女的行为理当被严厉谴责,强调他心里也很呕,还要加班写判决。

本案前汐止市公所课员王玉升,因检举汐止市长黄建清涉及祭祀公业弊案,曾被称为「肃贪女英雄」,但检调认为,王女与土地仲介勾结,向「祭祀公业保仪大夫」管理人索贿2亿余元,并协助卖地后收贿4千万元,士林地院一审时,依违背职务收贿罪重判王女13年,「肃贪女英雄」沦为「最贪女课员」。

承审法官林孟皇在问答中说明,王女98年时「主动」去找祭祀公业签下土地买卖委托书,是兼差仲介卖地,与她的职务无关,并无对价关系,应判无罪。但她行为已违公务员服务法、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等规定,应被追究行政责任,正由公惩审理中。

王女收钱时是否存在对价关系是本案论罪与否的关键。根据最高法院的见解,认为对价关系的判断时间点,要看公务员作为或不作为对方的要求而定,况且常有厂商借着长期豢养公务员,以便公务员日后有机会承办该厂商业务时,就能给予通融和方便,但本案的证据显示并无如此情况。换言之,无从预期王女之后会于102年再接办公所祭祀公业业务。此外,王女后来重新接办祭祀公业业务时,准予备查的行为是依法行政,当时身为主管机关承办人的王玉升,依法即无暂缓受理或不予备查的裁量权,否则即可能衍生国家赔偿的问题。

▲前新北市汐止区公所民政课视导王玉升涉贪案,二审逆转判无罪。(图/东森新闻

林孟皇解释,王玉升因为熟悉祭祀公业业务,知道如果能协助出售这些土地,将可获得庞大的财产利益,遂积极主动,于98年9月7日与身为管理人身分蔡宏升签立土地买卖委托书,之后又与李昌谕两人一同仲介贩售土地,在王玉升的介绍下,蔡宏升于99年10月1日与李昌谕签立土地卖卖授权书,受托出售「祭祀公业保仪大夫」所有土地,出售价金中除应分给派下员共13人的款项及处理地上权、地上物等费用之外,其余差价皆归李昌谕、王玉升所有(此时,王玉升不是汐止市公所祭祀公业业务承办人)。基于无罪推定,以及罪疑惟轻等原则,认定王女兼差赚取巨额佣金的行为,与她担任公职之间并不发生对价关系,因此撤销一审违背职务收贿罪的重判认定,改判王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