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贪女检收贿 职务法庭判撤职

前台湾高等检察署检察官陈玉珍(中)收贿,遭职务法庭撤职。(中央社档案照片)

向赌博电玩业者收贿2300万元被喻为「史上最贪女检」的前高检署检察官陈玉珍,今年初遭依贪污罪判囚12年确定,司法院职务法庭今判决对她撤职并停止任用5年;陈玉珍犯行属法官法修法前的旧法,无法依新法追回她的退职金。

陈玉珍被控在担任宜兰主任检察官到高检署检察官期间,从1999年至2006年按月收电玩业者施永华25万至35万元贿款,然后以不告发移送侦办,或提供避免检警查缉技巧,及利用分案规则「后案并前案」漏洞,将施安排的人头案件不结案,以便将案件集中在她手中。

陈女调升高检后,藉督导一审办案名义,对板检承办检察官关说,持续包庇施的赌博电玩店。

最高法院今年2月审结认为,她出卖国家检察权最深层的核心价值、危害司法公信程度深远,考量她缴回犯罪所得,将她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刑12年确定。